调解书 对方部分履行 我能拒绝吗
更新时间:2021-12-28 09:49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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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解书对方部分履行我能拒绝吗这一问题,答案是肯定的。如果不同意调解书中部分履行方案,可以拒绝签字,如果已经签名确认,可以就调解书上未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;
调解书目的是为了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双方本着本着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协议,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活动,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,一般应制作调解书,法院的调解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,如对方不履行可申请执行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;
根据《民诉法》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,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就具有法律效力,其效力与判决相同。调解书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,具有强制执行力。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,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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